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增强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内容限定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要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三、征集要求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原则上应当同时提出立法项目草案初稿、说明和调研论证材料。其中立法项目建议说明应当包括:立法的目的和法律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内容。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左纯彬 武美琳
联系电话:0472-5616044 5616064(传真)
电子邮箱:btrdfzw@163.com
邮政编码:014060
来信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大楼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E408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