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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成广代理包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30 阅读次数:

(2024年8月29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由李成广代理包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