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宿建勋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在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组成人员也指出了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二是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相关规定落实还不到位;三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待提升;四是水污染防治力度仍需加大;五是执法质效仍需强化。
会议就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增强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压实法定职责。对照《黄河保护法》,认真梳理法定职责,一条一条落实,一项一项推进,依法强化考核评价,保障法律贯彻实施。二是健全保障机制。根据实际适时制定出台强化黄河流域保护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黄河流域保护工作,持续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人大监督。按照《黄河保护法》第一百零七条“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规定,要将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同管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强化法律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有效措施加大对《黄河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开展智慧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开展精准化宣传,讲好黄河故事,强化警示教育和典型引领,推动全社会自觉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加强生态修复,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环境质量
一是打好沿黄区域生态功能修复战。紧紧围绕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原则,科学统筹规划,有重点、分阶段推进黄河流域岸线整治,并同步做好事权划分,明晰整治和日常管护责任,确保工作不留空白。二是加强沿黄湿地修复治理。重点开展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完整性、原生态、多样化的湿地保护新路径。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南海子湿地修复保护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评估生物受威胁状况以及生物多样性恢复成效,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等工作,依法做好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评估工作。
四、树立有解思维,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四水四定”,全力推进用水模式由粗放式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一是落实好取水许可制度。全面排查我市取用水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规取用水问题。坚持“治超”与“保供”并重,做好工业企业用水权确权工作。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努力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二是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要求,严密监控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变化,压实和细化整治措施,加强超采区治理,确保采补平衡。三是持续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严格落实《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统筹全市水资源配置,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一步改善再生水水质,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实行再生水分质供水,促进再生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四是不断挖掘节水潜力。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好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制度。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水效对标,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深入推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五、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水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管理要求,督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加快建设地下水保护监管信息平台。二是加强水污染前端管控。加大排污口整治力度,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源头治理,加大对工业废水污染的日常监管力度,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三是进一步提高城镇水污染治理水平。科学制定近期、中期、远期整改计划,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上下联动,从源头上加大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雨污管网“混错接”“渗溢流”等问题;加快推进市政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标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网的承载能力和城镇污水处理能力,逐步形成“源、网、站、厂、河”一体化治理格局。
六、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和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深化跨界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市和旗县区两级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加快污水排放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信息共享、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凝聚各地区、部门间联防联控的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对基层执法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强化信息化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质效。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及清单送交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征求意见后,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一式35份。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5616083)。
督查责任人:宿建勋
督查责任单位: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