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俊为包头市教育局局长;
黄 龙为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胡 荣为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文彬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惠文为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苗林旺为包头市水务局局长;
郝 杰为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文科的包头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苗林旺的包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兰维的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玉明的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王旭亮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文彬的包头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郭惠文的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