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乌云、张锐、郝云涛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5年1月3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乌云、张锐、郝云涛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