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永丽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金永丽因职务调整,提出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