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丽英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5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丽英由于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