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俊义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5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俊义因工作调整,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