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和纠错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
八、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包头科技创新日”暨“包头人才周”的议案;
九、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十、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市人大农牧业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十三、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政务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