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09: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持人:乌 云
议 题:
一、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草案)。
二、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铁英作关于市监察委员会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三、听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蕊作关于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四、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晨作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五、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雁作关于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六、听取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汪占元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市住建局副局长王淑宏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冠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市农牧局局长王河龙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市发改委主任石钟琴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作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十三、听取市审计局局长刘拯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十四、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晨作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雁作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行作关于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的报告。
十七、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苗耀光作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十八、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苗耀光作关于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十九、听取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丽君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十、听取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君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学校安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二十一、听取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利民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二十二、听取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利民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二十三、听取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包晓虹作关于提请审议《包头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二十四、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新亮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修改情况的说明。
14:30 分组会议
主持人:各组召集人
议 题:
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审议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的报告,审查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的决议草案。
六、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学校安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七、审议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八、审议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九、审议《包头市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办法(草案)》。
十、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
八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09:00 分组会议
主持人:各组召集人
议 题:
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11:00 主任会议
主持人:乌 云
议 题:
听取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11: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主持人:赵峰云
议 题:
一、分别对市人民政府及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二、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三、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四、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六、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七、表决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八、表决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的决议(草案)。
九、表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学校安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十、表决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十一、表决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包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
十二、合并表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草案)。
十三、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颁发任命书。
十五、举行宪法宣誓仪式。